问题 | 领取离婚证后能不能反悔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领取离婚证后能不能反悔 领取离婚证后一般是不能不能反悔的。但若双方就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反悔,且能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的,可起诉请求撤销分割协议。若对子女抚养反悔的,双方可再次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后能不能收养小孩 离婚后能不能收养小孩,只要收养人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只有一个子女或者无子女,且本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有能不能力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不能依法收养小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不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协议离婚后能不能起诉 协议离婚后还能不能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起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不能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不能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领取离婚证后能不能反悔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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