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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购房资格可以退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一、没有购房资格可以退定金吗

在未具备购房资格情况下交付定金的,其定金原则上不得退还。

若卖方以认购、订购或预订等方式从买方处收取定金,目的是为确保未来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因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最终未能达成该合同,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定金进行相应处理。

然而,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如市场调控政策等,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此外,若因楼市调控政策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或降低购买能力,买方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为楼市调控致使购房人失去购房资格或者购买能力的,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拿回定金。

二、长沙无购房资格可以退定金吗?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个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购房,是不可以申请退还定金的,除非双方有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购房资格可以退定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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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9: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