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若因未能获得购房资格而交付定金,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予以退还的。 在双方签署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之后,政策层面突然实施限购措施,从而导致购买方原先具备的购房资质不再符合条件,在此种情形之下,购买方无需对由此产生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故所缴纳的定金理应得到全额返还。 然而,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存在了限购政策,那么对于购买方而言其应负起首要责任,因此所交纳的定金是被允许不予退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能退吗? 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以下情况: 1、如果开发商或中介承诺可以办理购房资格,诱导购房者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可以要求他退款并无条件退还所有放款。 如果不退可以举报他,告他诈骗。 2、如果是购房者自己原因导致没有购房资格,例如自己联系中介或其他方式承诺给办理购房资格,自己计划房子销户购买但是没有成功销户,自己名下房子记错了等等,一般是不会退的,具体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可以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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