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去起诉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怎样去起诉离婚手续 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的程序: 一、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二、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三、符合条件的,则予以立案;否则退回材料; 四、法院受理离婚案,必经过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五、开庭审理,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二、对方不去离婚怎么起诉 起诉离婚流程是: 1、原告起草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异地离婚要怎样办手续 异地离婚的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的,则还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三、经过三十天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怎样去起诉离婚手续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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