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取保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取保申请书;拘留或逮捕通知书;家属申请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律师代理申请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保证人担保的,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嫌疑人有疾病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的3个阶段是哪些 取保的三个阶段指的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提出申请。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此时取保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此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此时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3、审判阶段: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有哪些情况可以取保 下列情况可以取保: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3、严重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有必要采取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取保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