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海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乌海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通常情况下,已支付的买房定金不允许退还;然而,若特定法律要求下,买房定金方可依法得到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向另一方提供的定金义务一方未能如期履行特定债务时,将无法要求收回所支付的定金;而另一方面收取定金的一方同样未履行定金所包含的债务时,需按双倍金额进行退还。 若存在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未能促成房屋买卖合约的订立,应依照相关法律有关定金规定予以处理,具体表现为已支付定金者因自身问题自愿放弃购买该房屋,或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违约导致的无法履行公约义务,此类情况下,该方均无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而接收定金的另一方,必须以双倍方式退还对方所支付的定金。 由于非由双方当事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房地产开发商有责任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买方。 若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内容上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署合同,此时定金将会自动转化为购房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上海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一般不能退,除非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退: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乌海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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