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若房产证上明确标注出夫妻双方姓名,那么在离婚事件发生之时,该房屋便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其中,夫妻二人均拥有相等权利进行分割。所谓“离婚财产分割”即意为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将其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该法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 同时,该法还明确指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采取协议分割或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在离婚案件中,如双方存在合法婚姻财产约定,则应依照约定执行;对于一方的特有财产,则应归属其本人所有。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平均分配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不实行平均分配,如出现争议,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后产权算共有吗 如房产证上留有两人之名针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该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权就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决断。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房产权的一方须向未获此权的另一方提供合理、公正的市场价值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做出房产证登记之时,若已明确加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在日后面临离婚时,这无疑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而夫妻彼此也必将享有对该财产的平等分割权益。当涉及其来路时,我们却会发现,离婚财产分割的实质便是依照法律规定去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都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由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进行分割。如果存在合法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的内容予以执行;而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自然应当归属其本人所有。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要求做到公平、公正,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不均等的现象,此时便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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