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发工资可以自动离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不发工资可以自动离职吗 如遇公司拖欠薪资而无法正常领取时,您有权直接选择辞职离开。当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后,便可无需等待公司批准即可立即离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除非企业能够按时足额地发放您应得的薪资,否则你有权立即终止雇佣协议,且无需事先告知企业。 然而,在正式离职之前,我们建议您遵循以下一般的辞职流程: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 其次,与您的直属上司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接着,将填写好的辞职申请表逐级上报至各级领导处,并由他们签署意见和审批; 最后,待您的辞职申请获得批准之后,请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不发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 1.劳动者被雇佣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其所应得的薪资,那么,除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如数发放全部工资报酬之外,还要额外追加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费。 2.对于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成其在必备的期限内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所得到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需补足其差额部分;若是逾期仍然未能支付相关费用,那么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款项的50%乃至100%以下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1)未依照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约定或者是没有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的; (2)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薪酬福利的; (3)在安排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时,未提供相应的加班费支付的;以及(4)解约、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劳动者兑现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遇企业未按时支付薪酬的情况,您享有直接辞去职务的权力。在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之后,您可以立即离开岗位而无须经过任何形式的批准。然而,我们强烈建议您预先向公司提出一个月的通知期,以便有足够的时间与直系上级或者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充分沟通。随后,请您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整填写辞职申请表格,逐层传送直至得到最终批准。在所有离职手续正式完成之前,敬请遵守贵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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