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对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什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中国对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什么样的? 中国对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之便,受贿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予立案;或未达到该数额标准,但具有多次索贿,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情形,应予立案。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刑法中关于行贿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样的 所谓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刑法》中并没有规定行贿罪的立案标准,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刑法》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 司法解释中关于行贿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为,实施贿赂行为存在下了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调查: 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三、法律规定受贿罪立案条件有什么样的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中国对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什么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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