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中会出现这种情况,即一方虽是在婚后买房,但是自己是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由个人偿还,那么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二、婚后买的房子只写夫妻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婚前买的车婚后一起还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车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对婚后共同偿还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权利。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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