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的时间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拘留的时间是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最常见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如果行为人没有构成违法犯罪的,对当事人不得采取拘留措施,如果已经拘留的,应该立即释放。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偷东西拘留多长时间 偷东西的行为可能涉嫌触犯我国的盗窃罪。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到37天。 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时算起,侦查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最短3日内提请批准,最长要在30天内报请检察机关批准; 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 一般在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因此,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至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北京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一般是3天,最长则是37天。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里面的一种,刑事拘留的意思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3、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4、刑事拘留针对的拘留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拘留的时间是多长时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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