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下一步可能因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下一步可能是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等多种可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进展情况来确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离开指定地点,并且必须随时接受调查和询问。 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逮捕,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一般来说,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则其需要受到人民法院的审判。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或者事实不清,可以决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证明无罪,则监视居住期间应当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什么情况会被监视居住 具有以下情况会被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调解不成的下一步是什么 要看是仲裁调解还是诉讼调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如果对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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