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纠纷居住权问题应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房屋纠纷居住权问题应如何解决 关于居住权之争,首先应先行由争议双方进行友好磋商与谈判,若协商无效,则可考虑向第三方寻求介入调停,力求达成和解; 若调停亦未能奏效,最终便只能诉诸于民事诉讼程序以求公正裁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住权人依法享有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居住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纠纷中的违约金如何进行适用 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法律只是赋予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将不能获得支持。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向违约方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纠纷居住权问题应如何解决”,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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