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如何规定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辞职怎么补偿 首先,请允许我强调,当企业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可千万不要忘记赔偿金的问题。其金额的设定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令人惊喜的是,若是处在试用期阶段,那么这个赔偿金的数额无疑会少于六个月的时间。而这期间,经济补偿的标准仅为半个月工资。这样算来的话,最后获得的赔偿金金额将达到一个月的工资水平。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另一种情况——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贵公司就有权依据这个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这种情况下,贵公司并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相信这样的信息也能让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在实践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帮到您,祝工作顺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而未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的长度不能超过一个月;在签订期限为一年至三年之间的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则不宜过长,通常不应超过两个月;对于签订了三年及以上且含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时,其试用期长短应遵守严格限定,不得超过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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