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离婚协议书还能办理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没有离婚协议书还能办理离婚吗 不经签署离婚协议是无法完成离婚程序的,即便前去婚姻登记机关也无法得到受理。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务必达成书面离婚协定,其中应详细阐释双方自愿离婚的内心意愿及对于涉及子女抚育、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各项事宜的所达成的共识。 《民法典》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若出现需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可以考虑通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途径解决。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则需签订离婚协议书。若未订立该协议书,亦可诉诸法院进行离婚事宜。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务必明确表明双方都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的意愿,并且就孩子抚养权与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清偿等方面达成共识并意见统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解除婚姻关系须依照离婚协议书的签署为准则,若无此协议,便无法启动离婚事宜或者获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认可。在协商离婚过程中,夫妻二人应当达到详细具体的书面协议,明确表达出各自愿意离婚的意愿,并且针对涉及到的儿童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核心议题达成共识,这是解除婚姻关系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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