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合同可认定为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哪些情况下合同可认定为无效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囊括了如下几点要素: 1、在缔结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以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为目的的情形; 3、合同内容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中强制性的规定以及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所要求遵循的道德规范; 4、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所表达的意思表示,存在虚伪或欺诈等不良因素。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情况下有取保候审 于以下所述之情景下,才得以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首先,或许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罚者;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众多情况下,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应主要源于诸多方面,如下所示:首先,当其签订之际,若其中一方或双方法律上并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故意串谋现象,并对第三方利益造成了损害;再次,若合同的内容明显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原则;最后,倘若在协商过程中出现了虚假陈述或者欺诈等严重失信行为,也会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法得到确认。凡此种种均为影响合同法律效力的关键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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