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仍属于共同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离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仍属于共同财产

这并不完完全全属于夫妻公同拥有的财产性质之列。

然而,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婚姻生活处于持续稳定的状态期间内购置的房产,如果夫妻两方面对此并未达成明确协议的话,即使房产证上仅印记了其中一位伴侣的姓名,也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则归于特定一方所生子女名下。

在此种情境之下,该不动产可根据法律规定,被证明为由双方依照他们各自父母所实际出资额,占有相应比例的所有权,但是当事人如有其他另行约定的情况,此种规定并不适用。

再者,对于另一种情况来说,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即在婚后,由某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若登记在援助人的子女名下时,依据法律相关条文规定,可以被认作是只是作为向自己子女单方面赠送的财物来看待,从而使这类不动产仅能被认定为夫妻任何一方的独立私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购买的房产复婚后怎么分

在涉及到离婚事宜过程中所分得的资产,依照个体的意愿,如果在未来选择与前配偶复婚,这样的房产被认为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原因在于,离婚这项重要事件使得原先的婚姻关系正式终结。当双方自愿再次结合成新的婚姻关系时,这段婚姻并未得到法律上的延续,而是被视作是两个彼此独立的婚姻关系。因此,在离婚阶段所分割的货币价值财产,在达成协议并生效之后,将自动归属于个人掌控,除非有相关方明确表示意愿改变这一情况,在后来的婚姻中,这些产财仍被视为个人财产。换言之,复婚实际上代表着我们的主人公经历了第二次婚姻。对于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毫无疑问地属于该个体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并不具有绝对性,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若无明确协议规定,即便仅为一方名字,亦将被认定为共同拥有。而涉及到双方父母资助购置的不动产物权问题,需依照资助金额占总额比例来明确所有权归属,除非有其他特别约定。然而,当婚后某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孩子购置房屋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时,此类不动产则常被视作是个人财产,不被列入夫妻共同拥有范围之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