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范围 |
分类 | 刑事辩护-国家赔偿 |
解答 |
一、国家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等等。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律师费吗 根据我们的法律规定,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当事人所聘请的律师费并不列入赔偿范围之内,而是由当事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是因为诉讼过程中的律师服务是基于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和选择而产生的,因此其相关费用也应该由个人来负责承担。相比之下,国家依法只会对因国家侵权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失或损害的当事人给予合理补偿或者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关于国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违法实施拘留或以强制手段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2. 非法拘役或通过其他方式非法定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径;3. 施加殴打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的暴力方式对公民造成身体伤害甚至导致其死亡的重大事件;4. 其他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而导致公民人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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