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理赔该怎么办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保险公司不理赔该怎么办理 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理赔,首先您需尝试与其进行沟通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以下部门予以协助: 1.直接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以便监管机构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其整改并完成相关赔偿义务; 2.寻求双方均信任且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以期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3.若保险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则应依照该条款向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4.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除上述途径外,还可考虑采取其他适当方式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消费者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倘若保险公司无缘无故地拒绝赔偿,您首先应该尝试进行有效的沟通以寻求解决方案。然而,若无法达成共识,以下几种途径值得您关注和尝试:1)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促使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并作出合理赔偿;2)寻找您所信赖的第三方组织予以调解,确保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能得以实现;3)若您的保单中有明确的仲裁条款,则应当向依法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4)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有效期内,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5)综合考虑各种适当的手段来妥善解决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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