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行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立案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现行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立案是怎样规定的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这里的严重后果,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战斗失利的; 2、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3、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4、造成武器装备或者国家和人民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现行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量刑的规定如下: 1、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 《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量刑标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指因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造成战斗失利的、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等行为。犯本罪造成毁损重要武器装备的,伤亡多人的,严重影响部队执行重要任务的等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现行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立案是怎样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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