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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了离婚还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法院判了离婚还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吗

在经由法庭判定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并不需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证书。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离婚判决书,其效力与正式的离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对于妻子提出的离婚请求,可首先尝试通过相关的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倘若未能达成和解,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子的过程中,通常会先尽力进行调解工作;但是若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挽回,那么即使经过调解也无济于事的话,就必须依法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法院判了离婚还需要领离婚证吗

依据法律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并不需要进行离婚证书的颁发。因为在法院的有效判决中,离婚判决书所具备的效力与离婚证书完全相同。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自法律角度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效果,这意味着自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男女双方便已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申请者亦可利用离婚判决书来完成诸如再婚登记、户籍登记等相关事宜,同时还能以此作为自身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法律层面上,由法院判定的离婚决议具有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相同的有效性与约束力,故而毋庸再次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针对您妻子提出的离婚诉求,我们建议首先尝试通过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工作,如若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尽全力进行调解工作,但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无任何挽回余地,即便调解工作宣告失败,亦须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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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6: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