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司法鉴定机构
民事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专门单位。
问题 | 书面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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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书面证言是指在法庭上以书面形式提供的证词。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书面证言是指证人在审判机关提出请求后,按照法定格式书写的证词,其中包含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对自己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的说明等内容。书面证言在诉讼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书面证言应当由请求人书写并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当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信息。书面证言应当真实、完整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不能夸大其词或者掩盖真相。如果书面证言中的内容不实,请求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书面证言可以由法官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可以与其他证据进行比较和印证。书面证言的证明力取决于其与案件事实的相关性和可信度。如果书面证言与其他证据相符合并具有一定可信度,法庭可以采纳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书面证言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书面证言适用于不宜传唤出庭作证的情形,例如证人丧失行为能力、年老体弱不能出庭、居住地与法庭较远等情况。对于一些重要的事实和证据,法庭可能要求证人亲自出庭作证,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书面证言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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