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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书面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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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证言是指在法庭上以书面形式提供的证词。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书面证言是指证人在审判机关提出请求后,按照法定格式书写的证词,其中包含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对自己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的说明等内容。书面证言在诉讼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书面证言应当由请求人书写并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当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信息。书面证言应当真实、完整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不能夸大其词或者掩盖真相。如果书面证言中的内容不实,请求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书面证言可以由法官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可以与其他证据进行比较和印证。书面证言的证明力取决于其与案件事实的相关性和可信度。如果书面证言与其他证据相符合并具有一定可信度,法庭可以采纳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书面证言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书面证言适用于不宜传唤出庭作证的情形,例如证人丧失行为能力、年老体弱不能出庭、居住地与法庭较远等情况。对于一些重要的事实和证据,法庭可能要求证人亲自出庭作证,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书面证言相关词条

  • 民事司法鉴定机构

    民事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专门单位。

  • 鉴定费用

    鉴定费用,是指鉴定机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争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时所需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

  • 调取证据

    调取证据,是指国家机关、律师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用于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的客观材料,

  • 录音资料

    录音资料,是由一定的设备将事件发生过程中产生的音响记录下来形成的资料,是运用声学、电学、化学、机械学等方面的科学原理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 民事司法鉴定

    民事司法鉴定,是指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中,专门单位接受委托人的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 物证鉴定

    物证鉴定,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成果,对侦查活动中收集到的某些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

  •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不同形态的客观事实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 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是指执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 提供证据

    提供证据,是指在诉讼活动中,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有义务就证明其诉讼主张的待证事实向法庭提供客观事实材料。

  • 证据原件

    证据原件,是指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证据原件的证明力一般高于复印件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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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0: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