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要哪些资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还要哪些资料 进行取保候审时,当事人通常需要提供如下必要资料: 1.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详尽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缘由以及具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 2.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出具他们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有效证件; 3.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及其财产状况证明:作为保证人,其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以确保被申请人能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等; 5.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凭证(若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还要出庭吗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乃是由司法机构在特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要求提供担保人、缴纳保证金以及签发具结保证书等形式,旨在确保他们不得擅自逃离或阻挠侦查工作进行,并且在接到传唤时能够随时赴命的一种强制性刑事司法措施。 然而,虽然取保候审确实可以减轻犯罪嫌疑人承受的心理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再出席法庭审理。实际上,是否需要出庭,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及法院的最终裁定而定。本篇文章将从多个维度深入剖析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需出庭的相关议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还要哪些资料”,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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