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能否取保候审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能否取保候审处理 针对职务侵占罪的嫌疑人员或被告方来说,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是基于其是否符合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相应取保候审的必备条件。倘若该等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方有充分的保证不会规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义务,主观上并无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可能性,并且在法律层面下,他们更有可能被判处诸如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刑罚,或者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方面的潜在风险,就可以依法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职务侵占能否取保候审 在对待职务侵占类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可实施取保候审的问题上,最终能否得到批准,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列明的取保候审相关条件进行判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自愿配合执法机构,避免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且其行为对社会安全无明显威胁,同时能够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则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侵占能否取保候审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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