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哪里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是哪里的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追究或再次从事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长原则上不得超出三天时间,然而遇到特殊情况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七天,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甚至可以达到三十天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哪一天执行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自被逮捕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在拘留期间的起止时刻以及日子均不包含在拘留期限之内。若拘留期限的最后一天恰好是国家法定假日,那么将以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作为拘留期限届满之期。 然而,对于正在押解中的嫌犯、被告或罪犯而言,其拘留期限应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为国家法定假日而予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是哪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