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判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判刑标准如何确定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所设立的强制手段,并不意味着被判定有罪。其基本意义在于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保证人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司法程序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赋予他们暂时免受监禁的权利。然而,关于被认定有罪与否,这是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本质属性、案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最终由审判机关在严谨地审查案件之后作出合法公正的裁决。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加剧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所设立的强制手段,并不意味着被判定有罪。其基本意义在于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保证人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司法程序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赋予他们暂时免受监禁的权利。然而,关于被认定有罪与否,这是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本质属性、案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最终由审判机关在严谨地审查案件之后作出合法公正的裁决。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加剧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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