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法院能否会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法院能否会见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依据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被告人享有与其律师进行会面的权利。此项权益旨在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并有利于其更好地筹备案件的审理事宜。然而,在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允许被告人与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接触和交流,除非经由司法机关获得明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取保候审法院判决有期限吗 取保候审有着明确的时限规定,这一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对于案情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都不得有所中断。一旦发现行为人不应再受到刑事追诉或取保候审期、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时,应立即解除相关措施。而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际,也须按时地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相关单位。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法获得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仍未审结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依据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被告人享有与其律师进行会面的权利。此项权益旨在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并有利于其更好地筹备案件的审理事宜。然而,在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允许被告人与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接触和交流,除非经由司法机关获得明确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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