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能决定刑事拘留的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谁能决定刑事拘留的条件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权力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然而,该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安机关判断某个犯罪嫌疑人为符合逮捕条件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而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涉嫌犯罪的严重程度、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可能性以及可能毁灭证据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谁能决定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的实施主体乃是国家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决定拘留某个人时,务必要向其出示相应的拘留证明文件。一旦某人被拘捕之后,公安机关则应立即将其送往指定的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对应时间段的二十四个小时。对此案中被拘留之人,公安机关有义务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权力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然而,该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安机关判断某个犯罪嫌疑人为符合逮捕条件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而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涉嫌犯罪的严重程度、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可能性以及可能毁灭证据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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