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代表定性了吗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代表定性了吗怎么判的 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并不意味着罪犯已被定性为有罪,而是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防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未得到审判或者再度实施犯罪行为。在拘留在押期间,公安部门将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收集各类关键性的证据材料。若经查证,这些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成立,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把此案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与起诉。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之后,若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无疑,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官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做出最终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代表立案吗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表明案件已经正式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若存在以下法定情形的,有权提前实施拘留措施。这些法定情形具体包括行为人正在着手筹备实施犯罪、已经实施犯罪或是发生在犯罪后立即被公安机关察觉到的;由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在其居住地或是日常生活场所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证据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并非断然的定罪裁决,而仅仅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旨在防止嫌疑人逃跑以及再次实施违法行为。在此期间,警方会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以获取更为准确翔实的证据资料。倘若经过分析核实,这些收集到的证据真实可信且确证无疑,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把相关材料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一旦检察院确认了犯罪事实的存在,他们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最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所掌握的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对被告人的罪行及其应受的刑罚作出最终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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