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下来多久抓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证下来多久抓捕 在刑事拘留证签发之后,依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部门将会即时展开抓捕行动。这一环节的执行力度在于,一经发出拘留在案者的决议,便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贯彻落实。然而,对于何时进行实际拘禁,可能会取决于个案的复杂性以及执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与效率因素,因此具体的执行时长可能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证书会给家属么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行为人受到刑事拘留的惩处,应该在拘禁措施实行之后的24个小时内及时告知其家属。 其次,在拘留执行后,羁押部门应立刻转移该名罪犯至看守所进行拘役,最迟不得超出24个小时的期限。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否则必须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签发刑事拘留证之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启动抓捕工作。该环节的执行力度尤为重要,要求在决定对被拘留在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加以实施和贯彻落实。然而,由于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际情况及效率问题不同,逮捕的具体执行时刻仍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因此各个案件之间所面临的执行时长上的差异也是值得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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