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会导致撤股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会导致撤股 在以下诸项法定情形下,股东有权撤回股份: (一)公司连续经营达五个会计年度未曾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且在此期间公司持续保持盈利状态,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二)公司就其主要资产进行转让、与其他企业进行合并或分立行为的; (三)事先约定的导致公司解体的事件发生,股东大会经由表决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公司得以存续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情况会取保候审到期 关于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以及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裁定,且该类判决、裁定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同时社区矫正已经启动并在执行之中;犯罪嫌疑人仅受到单处附加刑制裁,其判决、裁定同样已具备法律效力;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监禁型刑罚,且刑罚已经正式开始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若出现以下法定情况,股东有权撤回其股权份额:即当公司持续保持每年盈利,但未按照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之情形;或者若公司决定出让其核心资产、实施并购活动或者施行重组方案;又或是由于约定的原因导致公司面临解散危机,然而在此之前,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以维持公司继续运营的决议。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股东均有权利行使其股权撤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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