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离婚诉讼案件的初审判期,依据简易程序规定为三个月; 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需耗时六个月之久。 而二审阶段的审理期限同样为三个月。 因此,一起离婚案件从立案至结案,最短可在三个月内完成,最长则可能长达九个月。 若首次提出离婚请求后未能获得法院准许离婚的判决结果,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等待六个月后方能再次提起诉讼。 以此计算,若需通过两次诉讼才能实现最终离婚的目的,则整个过程所需时间约为一年半至两年不等,且此时间并不包含涉及跨国婚姻的案例以及对方故意拖延诉讼进程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离婚官司一方联系不上不到场要怎么办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件中,若被告方未能亲自出席法庭审理程序,法院仍然有权按照流程进行判决,这种情况被称为缺席审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经由传票正式传唤后,依旧没有适当的理由而拒绝出庭,或者在未获得法庭批准的前提下擅自退出审判程序,那么法院将可能依据此作出缺席判决。 然而,判断法院是否有资格采取缺席判决离婚这一决定性的因素应是: 1.法院已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送达了明确要求其出席的传票; 2.被告未能以正当理由出庭参与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官司一般要打多久”,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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