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一定要两个人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离婚债务一定要两个人承担吗 不是的,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债务一般法院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夫妇共同所负债务理应共同负责偿还。倘若共同拥有之财产无力清偿该等债务,抑或是将财产分别所有权属,则双方需通过协商方式制定出合适的还款计划。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最终将交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实践过程中,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众多因素以确定债务分担比例,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债务产生缘由、双方的经济实力以及为家庭的贡献等等。常态化的做法是,人民法院致力于公正公平地分割债务,使双方都能承受合理范围内的压力。 如若某方主张自身不应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可在庭审环节中呈递相关证据和观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并非如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所背负的个人债务,均无需由其伴侣来承担。在此情况下,债权人若试图向债务人的伴侣要求就一方在婚前产生并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话,该诉求将不会得到我国的司法机关的受理与支持。但是,若是债权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所背负的个人债务确实是用于维系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则属于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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