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汇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汇总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四)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明确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损之日开始计算;但在特殊情形下,倘若涉案事项涉及“延期支付或拒不支付租金”的问题,则相应的诉讼时效调整为一年,由受损权益开始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此类特别案件,超过二十年的维权期限内,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租赁关系中,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之一,便可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一)出租方将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进行出租,那么此种情形下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则被视为无效。(二)对于那些并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能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其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在此基础上缔结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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