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 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则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 2.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话,也可以使用该措施。 3.若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 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前提也是采取此措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 4.当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适用条件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威胁公共安全;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且不致社会危害;4羁押期满未结案,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二、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可能会被判以相对较为轻微刑罚的嫌疑人; 其次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决,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重大危害可能性的人员; 同样,身患严重疾病且无法独立生活,或是处于妊娠期乃至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况下,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进行取保候审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适用取保候审的严重疾病有哪些 在刑事事例的取保候审过程中,被确认为严重疾病的范畴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重度传染性疾病,例如艾滋病、开放性肺结核等;严重心血管疾病,比如严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等;严重呼吸系统病症,诸如严重呼吸衰竭;以及由严重肾脏病引发的肾功能衰竭等等。然而,具体涉及到的疾病种类及其衡量标准的划定,将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活动来做出相应调整并予以清晰界定。值得特别关注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依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并不只是单纯地依赖于疾病这一因素,而须同时结合考量犯罪行为的本质、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面临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由负责办理该案的执法机构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评估与慎重决策。 取保候审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适用条件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威胁公共安全;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且不致社会危害;4羁押期满未结案,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