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撞人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撞人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维权 倘若由于汽车遭受突发性的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后果对保险公司不构成愿意做出相应理赔的条件,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利遵循我国的法律程序,申请进行相应的仲裁工作或者向拥有合法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依据相关法令条款所确立的规定,被保机动车辆在行驶期间一旦造成其自身车内乘客、投保人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无辜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都应当由保险公司按照法定的标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车撞人后能私了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人员受伤情况允许进行私下解决处理。具体来说,当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丧生,且符合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标准时,则不可能通过私下协商来解决这起事件。尽管如此,无论双方如何协商解决这场事故,负责此案的被告人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刑事责任,但是否会被判定为缓刑将会视情况而定。 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庭前和解机制,即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家属与受害者以及其家属签订和解协议,并且自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待受害者出具谅解书之后,法院有权依据该份谅解书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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