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辅警是受贿罪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辅警是受贿罪的主体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协警具备成为受贿罪主体的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具有国家权力属性的机构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群。这其中包括了国家及国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的各类工作人员,还涵盖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负责从事公务的人士,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们都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辅警是否有权利罚款 辅警人员无法独自进行罚款行为。作为非正规的警察力量,他们并未被赋予执法权力,其职能主要在于协助正式的警察实现执法活动。在执行相关执法任务时,通常需要有正式的警察在场,并可邀请或授权辅警在现场监督执法过程。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