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依法依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与自然人间的借贷关系中,当双方对于借款合同中的贷款利息条款既无约定也无明确表述时,将被默认为无需支付利息。 同时,倘若借款人未能依照先前约定的还款期限进行本金偿还,则需按照相关合约或国家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向出借人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补偿。因此,我们有理由强烈建议您的朋友能按照相关银行的同期利率标准,承担起其超出约定还款日期的相应利息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合同没有到期能否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五百七十七条与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示,若借款合同之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受约条件不符,抑或通过表达、言行示意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在合约执行期结束前提请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此便意味着,即便借款合同尚未到期,假若借款人违反合约条款或是展现出无法履行债务之倾向,甲方亦可依照民法典之相应规定向借款人提出诉讼,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见,即使借款合同尚未到期,甲方仍有权利对借款人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公民之间如果没有对贷款利息进行明确约定的话,那么通常会被视为无息贷款。倘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归还本金,根据协议或者国家规定,必须要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的朋友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的标准来承担逾期利息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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