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找家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需要找家人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在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当事人的家属有权向执法机关提交申请,同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亦可自行提出申请。若由家属代为申请,那么需提供与被申请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同时需满足相关法律所设定的取保候审资格要求。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提出的申请,则必须由其本人亲自递交,且同样须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因此,尽管取保候审并不必然需要寻求家属协助,但家属仍有权利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规定,被指控人或者被告人均可自行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同时,其近亲属亦有权利代替其提出申请。在亲属代替申请的情况下,必须提交亲属之间存在合法关系的确切证明文件,并且需要确保所申请的取保候审条件得到充分满足。然而,如果是被指控人或者被告亲自提出申请的话,便需亲自将申请材料送达至司法机关,且申请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管亲属有权提出申请,但是否进行申请并不构成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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