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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安置费标准是多少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各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存在差异的问题,这是由省级政府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明确规定的。

其具体的计算方法大致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款=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超出过渡期时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非住宅用房因拆迁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

值得注意的是,若拆迁方提供了周转房并使拆迁房屋的使用者得以实际居住,则此时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将为零;

同样地,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那么非住宅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也将为零。

至于拆迁补偿的方式,既可采取货币补偿的形式,亦可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被拆迁者有权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拆迁补偿方式。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两种补偿方式的具体标准:

对于货币补偿的金额,主要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用途以及建筑面积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综合评估后得出。

具体的实施细则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而对于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情况,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及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然后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费是多少

关于房地产拆迁过程中,过渡期费用的补偿基准如下所示:

(1)对于居民住宅类房产而言,在超过约定过渡期限的情况下,若逾期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应按照每个月0.5倍的频率增加临时安置资助;

然而,若逾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时,则需要按照每月1倍的速度增加临时安置资助;若逾期超过一年,那么,其临时安置资助将按月增长至两倍,且增长后的标准将在之前签署的协议规定的固定标准基础上进行折算与增加。

(2)而对用于生产和运营的商业性房产来说,在超过过渡期限的情况下,其临时安置资助仍需按照先前的拆迁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标准或经过评估机构认定的标准继续发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关于拆迁赔偿安置的准则,依照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都将由各省政府负责详细规划及设定。这其中涉及到了搬离原址时所产生的移位补偿费用、搬迁过程中所需的临时安顿支出、超出预定期限的额外安置费用以及非住宅类物业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等等。若能提供周转性住房或者具有住宅性质的房屋,那么在进行赔偿时将会相应地减少或豁免部分补偿款项。在赔偿方式上,我们可以选择货币形式的赔偿或者以产权置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对于货币赔偿,其金额是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实际评估结果来决定的,具体的实施细节则由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至于产权置换,则需要通过精确计算出补偿金额与调换房屋的价格之间的差异,从而得出最终的差价数额。被拆迁人在此过程中有充分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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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