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刑罚多少年不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倘若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且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期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五年后便无需再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形,则需待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十年后方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则需要在行为发生之日起到十五年后才能停止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是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则需从行为发生之日起到二十年后才可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若在二十年之后仍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责任,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其核准认可。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案件展开调查后,或者在人民法院正式审理案件之后,任何试图逃避司法侦查或者审判的行径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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