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有何不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有何不同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两种犯罪类型所涉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并不相同。 其中,单方聚众斗殴类犯罪通常具有较强的报复性质,这种犯罪类型往往源自于受害方与加害方曾产生过矛盾冲突,进而导致加害人召集众多朋友,意图通过拳脚相向来找回自己应得的权益或丢失的尊严。 相反地,多名参与者联手进行的寻衅滋事行为,其主要动机多在于单纯出于娱乐目的,他们会随意挑衅他人,无缘无故制造事端,并不需要任何明确的理由或者特定的目标。 在实际情况中,仅从主观动机这个方面便可清晰地将这两种犯罪区分开来。 再来看看另一个重要差异,即犯罪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针对的对象是否明确。 单方聚众斗殴犯罪通常呈现出有计划的组织性,即犯罪者会提前决定斗殴的时间、地点,且犯罪对象仅限于对立的一方。 然而,多人联合进行的寻衅滋事行为,其犯罪对象的选择相对随机,他们可能会毫无预兆地集结数名人手,不分时日、场所及手段,见到任何人都会发动袭击,让受害人感到莫名奇妙,无法确定攻击者身份及其打人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犯罪对于暴力程度的要求也是有所区别的。 在聚众斗殴罪中,只需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出现暴力行为,即可构成该罪行。 然而若仅因斗殴行为致使他人受伤,则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话,必须满足"情节恶劣"的标准。 此外,两种犯罪的刑罚规定也存在显著不同,关于聚众斗殴,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量刑范围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如涉及到多次聚众斗殴、大规模聚众斗殴、在公共场合或交通要道聚众斗殴等特别严重的情况下,量刑范围则可扩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若聚众斗殴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则需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进行判罚。 至于寻衅滋事罪,在行为层面上,满足任意殴打他人、任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抢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物品、在公共场所起哄喧闹等条件,导致社会秩序受到破坏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存在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且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受罚的范围将扩大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区别是什么 在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具体差异点: 第一,两者的行为动机存在显著差异,故意伤害罪通常系由某种利益纠纷引发,而寻衅滋事则通常是出于无理取闹、无故生事等异常心理状态或者精神消遣需求所驱动; 其次,两者侵害的法益亦有所出入,前者对他人人身权利构成侵犯,而后者则触犯了社会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单独一方实施的聚众斗殴通常是为了报复而展开的,具有明确的组织性以及较强的针对性。这类案件中的犯罪者往往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或者利益诉求而涉足其中。相比之下,寻衅滋事更多地是一种基于娱乐目的的违法活动,缺乏明显的动机或者理由,可能会随意挑起争端,其暴力程度相对要高出不少。在这两类犯罪中,从时间、地点、选择攻击对象的方式,到暴力程度的要求及相应的刑事判决,都有着一定的区别。聚众斗殴主要涉及的是暴力性质的行为,对于首要分子的定罪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时,甚至可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在寻衅滋事罪中,需要情节达到非常恶劣的地步,才能被认定为犯罪,一旦认定为犯罪,初犯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曾经多次故意寻衅滋事,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刑期可以上升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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