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侵权有时效性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侵权有时效性吗 有,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与一般侵权行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根据我国民法典,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的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损害时起计算。 如果侵权行为是一次性的,适用三年时效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但如果侵权行为是连续进行的,并且商标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的时间已经超过三年,就会出现一个是否需要保护的问题。 《专利法》62条 《专利法》第62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二、商标侵权有支付记录可减轻处罚吗? 在涉及到商标侵犯案的法律框架内,有两个特殊情形可以使侵权方免于承担赔付责任:即“注册商标未曾实际使用的抗辩”以及“证明产品或服务来源为正版”。例如,当被告提出他们并没有使用注册商标的辩护观点时,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该注册商标在过去的三年内确实进行了实际应用,并且也无法证实由于该违法行为导致其额外产生任何经济受损的情况,那么被告将无需为此类侵权行为负起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具体实践中,商标侵权所导致的诉讼时效问题与其他一般的侵权行为并无特殊之处。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针对商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法定时效期限定为三年,这一期限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之日起进行计算。若商标侵权行为仅属一次性的违法行径,那么适用于三年诉讼时效的情形通常不会引发太多争议或者法律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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