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在性质上存在差异: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保障性手段,其特性在于保障诉讼顺利展开;反观行政拘留,它则源于行政立法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具备着惩罚性。 (2)在针对对象方面各有侧重: 刑事拘留适用于正在实施犯罪或涉案重大嫌疑人,这些人都可能面临刑事诉讼责任;与此相对,行政拘留则主要针对那些根据相关行政法律应当受到惩处之人,他们的违法行为尚未达到触及刑法范畴的程度。 (3)在功能追求上存异: 刑事拘留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运行;相比之下,行政拘留的落脚点更多地体现在对普通违法行为者的惩诫和教育。 (4)在执行权力来源及实施部门方面有所区别: 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具体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对于行政拘留而言,其实际执行则由公安机关承担。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拘留每天如何度过的 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会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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