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监视居住的地点是否要告诉家属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的时候,除了那种没办法通知的特殊情况之外,必须得在开始执行监视居住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把这事儿通知给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这可是法律清清楚楚地规定好的。 指定监视居住它属于一种刑事方面的强制措施,对它的适用那可是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定条件以及程序的。 要是执行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通知家属的话,那很有可能就会构成程序上的违法。 不过,在某些特别的情形下,就像有可能会对侦查工作造成阻碍,暂时没办法通知家属的那种情况,就不会马上通知家属。 但是,只要阻碍通知的那种情况消失了,那就必须得立刻去通知家属。 总而言之,到底要不要通知家属,那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目的就是要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能保障好当事人以及他们家属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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