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判决原告不服,二审可以更改诉求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一审判决原告不服,二审可以更改诉求吗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框架下,关于增减或变更诉讼请求的相关条款,主要有以下几项: 原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自主决定是否放弃或更换原先的诉讼请求;而被告则可行使答辩权利,选择承认或否认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若符合相关条件,被告方也享有向法院提起反诉的权利;此外,如原告提交新的诉讼请求,或者被告提出反诉,乃至第三方提出与其案件有关的诉讼请求时,法院均应予以综合考虑并进行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二、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可以改判离婚吗 二审能否改判离婚,要看是否有新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审判决原告不服,二审可以更改诉求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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