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怎样去确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确定应当分下列两种不同情况处理:
一、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区段是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的规定 二、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特别应当注意的是,我国《海商法》规定,如果多式联运之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且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842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一个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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