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年后,是否仍有起诉的权利或可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两年后,是否仍有起诉的权利或可能 针对离婚之后是否有资格在两年后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这一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具体的诉讼请求事项。 若诉求内容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益方面的争议,那么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两年之内,当事人仍然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而如果在此期间内,发现另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的行为,或是通过伪造共同债务以谋取自身财产利益,这类涉嫌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恶劣行径,当事人也有权在离婚两年内进行上诉,此时的诉讼期限将延长至三年。 然而,若诉求事项并不以上述任何一项为主,则在双方离婚已满两年后,便丧失了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两年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可以起诉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以后的两年时间内不得对对方的出轨行为进行指控,因为这段时期已超过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然而,若对方的出轨行径严重到涉及重婚罪或是与第三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那么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并且你还可以通过这一方式申请离婚损害补偿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在离婚一年后,无过错方才有权向当地法院递交损害赔偿请求。至于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面对另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情况,审判机关将不会予以受理,也就是说,我国现有的立法并不支持婚内赔偿的做法。另外,对于那些离婚后再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没有过错的一方提出,而且该项请求应当在离婚诉讼进行期间或离婚一年后提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都不会进行处理,这也就意味着现阶段我国法律制度并不认可婚内侵权行为; 2.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当事人,若你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必须要将其纳入离婚诉讼的审理范围之中。在此前提下,若是离婚之时并未提及此类请求,那么在离婚后便无法再次单独提出此种请求; 3.假如你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当事人,你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假设你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你则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针对此类问题独立发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离婚结束之后的两年之内,如果涉及到对子女抚养权问题的争端,仍然允许进行法律诉讼以寻求解决方案。另一方面,若遭遇到对方恶意隐藏、转移婚内财富或者捏造虚假债务以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极端情况,当事人有权利在知晓真相之后的三年内提起申诉,维护自身利益。然而,若并非以上所述的特殊情形,那么离婚满两年后便无法再次启动相关的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