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怎么界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怎么界定 涉及寻衅滋事罪行的都可划归为刑事案件类别,因为此类案件都会伴有被定为为“罪行”的风险,并且会面临着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如果未达致严重程度,则可能仅属治安案件范畴。 寻衅滋事罪,是以在公共场合随意骚扰、挑起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衡为准则;或是以轻浮挑衅、侮辱戳激其他人等方式,强行获取或任意破坏、占据公私财产,进一步扰乱社会秩序到使人难以容忍的程度的行为。具体来说,寻衅滋事的涵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结伴斗殴、追赶或阻挡他人、强行取得或任意毁灭、占有公私财产以及其他性质类似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解释 "寻衅滋事"的行为,往往涉及到一个具有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他们在公共场所毫无缘由地挑起纷争,引起骚动,施行殴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等行为;或者通过强硬手段抢夺他人物品,或任意砸坏、霸占公私财物;甚至对社会公共秩序进行破坏。 然而,这些行为虽然恶劣,却是尚未达到足以判处刑事惩罚程度的轻微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倘若,寻衅滋事的行为构成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标准,那么就应当被认定为刑事案件,并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其行为尚未达到严重程度,那么将可能被归类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所谓的“寻衅滋事罪”,通常是指在公共场所无端地制造困扰、引发冲突,或是以轻佻的言行对他人进行挑衅、侮辱,甚至采取强制手段获取或者破坏、霸占公私财产,从而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结伙斗殴、追逐或阻挠他人、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等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