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下适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哪种情况下适合取保候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取保候审: 1、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重罪,且实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 3、依据法律规定应予逮捕,然而涉及重大疾病患者、正在哺育自身幼子的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 4、需要实施逮捕但证据不足仍被羁押的人员; 5、由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处理过程,但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和审理的案件; 6、拥有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无需进行逮捕但可能存在逃避侦查风险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哪种情况下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当员工因未能满足岗位要求,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胜任工作;或由于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甚至是由于员工自身存在的重大失误或间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时,则无需向该名员工支付任何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其自身情况符合以下特定条件的时候,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取保候审: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性惩罚、拘役或者附加惩处;2.虽犯有期徒刑及其以上严重罪行,但是没有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3.应当予以逮捕,然而犯罪嫌疑人患有重大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4.虽然已经实施逮捕措施,但是由于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而继续被羁押;5.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工作;6.犯罪嫌疑人身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存在逃避侦查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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